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是当现有额度不足,且系统自动发起的动态额度无法满足需求时,纳税人经实名验证后,可以通过补充提供购销合同、固定资产清单及其他材料、向税务机关申请调整发票额度,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提交申请与资料进行审核。对于审核不通过制发不予受理通知书,对于资料不齐全制发补正通知书,对于满足受理条件制发受理通知书。
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,点击【我要办税】,找到【税务数字账户】。
点击【发票额度调整申请】,进入初始化界面。
点击【新增申请】按钮,弹出发票额度新增申请页面,填写发票额度调整申请相关信息,上传相关附件资料。
提交本次调整申请记录。
税务人员在税务端接收到纳税人的发票额度调整申请后,根据实际情况审核同意或者审核不同意。
温馨提示:
1.终审同意后系统自动将动态发票额度调整情况,包括调整额度、调整日期,同步到数据支撑服务平台,并对纳税人开具发票的金额上限进行控制。
2.信息终审通过的,提交至发放岗,由发放岗将额度调整申请处理结果反馈纳税人,打印《税务事项通知书》(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结果反馈),送达纳税人。